一、對職工進行法制道德教育,及時傳達貫徹醫院及上級部門綜治工作精神,開展各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,增強職工的法制觀念與道德意識,杜絕職工中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。
二、認真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,嚴格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,未經許可嚴禁在室內使用明火及超功率電器,維護消防設施,保障安全通道暢通,防止火警、火災事故的發生。
三、要根據本部門的特點,做好防盜工作,加強對財物管理,特別是貴重儀器、醫療器材、藥品及試劑的保管工作,個人貴重物品額度較大的現金,不準存放在工作室或更衣室內,嚴防盜竊案發生。
四、認真執行醫院安全生產制度,遵守操作規程,加強對麻醉、劇毒藥品的使用管理,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。
五、積極參加與各種糾紛的調解處理工作,力爭使矛盾不上交、不擴大,維護醫院正常的醫療秩序與工作秩序。
六、遵守醫院各項管理規定,不在醫院內亂停車,嚴禁在公共場所聚眾鬧事,自覺維護醫院形象。
七、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或保衛部門查破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,及時提供治安信息,協助做好本部門的費用工和其他外來人員的治安安全管理工作。
八、按照綜治考核辦法,每月對各科室進行考核,及時反饋考核意見,提出整改措施。 |